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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,无数的典妻忍不住泪流满面。

她们多是因家贫、欠债、灾荒,由丈夫、公婆做主被典。

她们像财物一样被估价、议价,再由中间人从中撮合。

整个过程,不需要不征求她们意愿。

她们也没有说不的权利。

在典期内,她们没有正式妻子的名分,地位低下。

通常都是被当作奴仆和生育工具。

日常不仅要操持繁重的家务,伺候全家起居。

还要被迫与承典人同居。

若承典人家中有正妻,正妻往往视她们为外人、情敌。

日常刁难、打骂,均是常态,她们对此也毫无办法,只能忍气吞声。

谁让她们是最没有人权的“货物”呢?

在典期内,她们还被禁止和原夫、原生家庭私下往来。

一旦被发现,会被打骂、罚钱,甚至提前终止约定。

在承典人家中的这些年,她们无依无靠,没有亲友撑腰,受了委屈也无处申诉。

官府本就禁止典妻,即便被虐待,告发也可能牵连自己或是夫家。

所以,大部分时候她们只能选择默默忍受。

她们在契约期间的责任,就是生下孩子。

女子怀胎、生产本就凶险,而孩子一旦生下,承典人根本不会妥善照料她们。

生下的孩子,按契约全部归承典人所有。

届时母子分离,又是锥心之痛。

待到典期结束,原夫凑齐典价,将她们接回原家。

多年的屈辱、劳作,回到家中也是病痛缠身。

而和原夫分离这么多年,感情疏离,和留守的子女也日渐陌生。

而后,还要饱受流言之扰。

村民皆知其经历,指指点点。

她们在家中和家人形同陌路,在村中抬不起头。

余生只能在舆论、偏见和创伤中度过。

又或者是,到典期结束时,原夫依旧贫困,拿不出赎金,按照契约,女子永久归属承典人。

她们彻底沦为对方家的人,名分依旧低下,终生为奴为婢。

再也无缘见原来的丈夫和孩子,彻底斩断了过往。

待到年老色衰,失去生育价值后,她们会被当作无用之人对待,地位甚至不如奴婢。

想到这里,各朝的典妻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凄凉的晚景。

虽然官方明令禁止典妻,但只要贫困,这种陋习依旧私下盛行。

律法管得住明面上的契约,却救不出深陷绝境的典妻。

她们只能在苦难中被动走完一生。